公告單位案號 : 1060143 採購名稱 : 新竹市新竹市赤土崎、青草湖風景區周邊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林玉儒 連絡人電話 : (03)5216121分機483 傳真號碼 : (03)523900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7月2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8月11日 9:30 開標日期 : 106年8月11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530,15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82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31 E-MAIL : 02547@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 一.履約期限:赤土崎地下停車場自經營管理權移轉日起四年又十個月(民國106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青草湖風景區周邊停車場四年又四個月(民國107年3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