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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9615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1/2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1008A
採購名稱 : 105年度新北市風景特定區觀光設施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44408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70,08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太禾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2,047,663
2鵬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2,064,348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008A
採購名稱 : 105年度新北市風景特定區觀光設施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採購處趙小姐, 觀光局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872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9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9/21) 前3版(104/9/1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0月8日 9:10
開標日期 : 104年10月8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155,435 元
E-MAIL : aj761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土木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或景觀設計技術服務者,或;3.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機關於景觀設計之業務,或;4.公司或行號。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9月29日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104年9月24日書函辦理。 2.本次修正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7點(採購預算)及第8點(後續擴充)等內容(請詳修正後105年度新北市風景特定區觀光設施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 3.廠商對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其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04年10月3日(請詳修正後105年度新北市風景特定區觀光設施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 4.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7.廠商如認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162。 [履約期限] 本案為開口契約,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履約,最後通知分案履約之期限為105年12月31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附件)。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23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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