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2B1101 採購名稱 : 2014桃園燈會在龍潭-水舞燈區設計、製作、布置及展出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縣龍潭鄉公所 機關地址 : 325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城鄉課 李朝翔 連絡人電話 : (03)4793070分機265轉19 傳真號碼 : (03)479435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2月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2月20日 9:00 開標日期 : 102年12月2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E-MAIL : wei@longt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營業項目與本案有關之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一、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為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自99年6月4日起改為登記不發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票據 | 附加說明 :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03783對於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所提出異議。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ethics44@longtan.gov.tw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2樓。
二、103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辦理保留決標,俟103年度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決標期間至103年1月24日止;逾該期間處理方式:廢標。
三、投標廠商服務企劃書一式10份,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寄送達本所收發處。
四、本案於102年12月20日上午10:00開標審查,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五、履約期限:決標日次日起至103年活動結束所有設施拆除完畢。
六、規劃、設計、製作、布置及展出等服務費用
(一)本委託案採固定價格給付,總經費為200萬元整,全案包含規劃、設計、製作、布置及展出等。
(二)服務費用包含為完成契約所需全部資材、人工、機具、設備及履約所必須之費用,以及場地、機具租借費。
(三)本案契約價金給付方式及各階段履約期程、工作內容,如下:
(1)設計階段:自契約決標日起14日內,向業主提出期初報告說明,依公所提出相關意見修正確認所有設計方向,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並提出期初報告。期初報告書須提送10份(含電子檔2份),內容應完成設計原則及草案,並經公所通知辦理期初報告審查。
(2)製作階段:廠商依契約規定於民國103年2月3日前完成履約標的安裝,2月4日完成測試、彩排並經機關確認核可,並需配合2月5日主燈亮相記者會。
(3)展出階段:廠商於完成製作階段至民國103年2月8日至2月23日為展出階段,展出前須配合彩排及記者會。
(4)撤場階段及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於2月23日活動結束後2日內(2月25日)撤回設備並將場地恢復原狀。完成拆除撤場階段應辦理事項,提交履約成果報告書,並經機關勘驗認定完成履約並驗收合格後,支付契約價金,機關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30日內撥付。
七、餘詳閱須知.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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