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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74063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13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採購案號 : B103089 採購名稱 : 「典寶溪排水中崎橋上游(600公尺至1150公尺)左岸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一般(事業)廢棄物篩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43234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B103089 採購名稱 : 「典寶溪排水中崎橋上游(600公尺至1150公尺)左岸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一般(事業)廢棄物篩分工作委外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機關地址 :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有慶/張竣閔 連絡人電話 : (07)6279035 傳真號碼 : (07)6264311 更新公告日期 : 103年12月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3/12/2) 前3版(103/11/27) 前4版(103/11/25) 前5版(103/11/20)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2月12日 9:30 開標日期 : 103年12月1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28,327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0000 E-MAIL : wra06131@wra06.gov.tw 廠商資格 :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需為同時具有「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及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101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等營業項目之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或法人組織。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請詳閱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設立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或「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須分別提出):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技術服務廠商證明文件。
(4)應徵之廠商團隊應具備有環境工程技師,須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 附加說明 : | 本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詳上傳電子檔!!!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按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同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略以,「違反第7條第1項…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先行確認為最新版本,避免標單錯誤等問題導致標單無效。
☆決標完成後,得標廠商應於5日內與本局完成契約書簽約手續,並開始執行本計畫(次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攜帶與登記相符之印章,至本署或所屬機關辦理簽訂契約(共同投標者各成員應共同具名)手續,不受第23條「決標日或接獲通知保留標得標之次日起十日內(末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規定;若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簽約者,視同放棄。
☆本案為勞務採購將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請承攬廠商詳細考慮評估風險再行投標,投標標單視同已詳閱本工程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補充說明書及相關招標文件且無異議。
☆請注意!本案倘辦理比減價時,參加廠商不得離開開標室,若有違規事宜,將喪失比減價權益。
一、投標文件於截止收件後不得補正(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著,得允許廠商補正),若有不實且於決標簽約後始發現,經檢討該不實資料足以影響決標結果者,視同契約無效,並重新辦理招標,所受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投標文件本局不給予任何費用。資格不符廠商投標文件得留一份備查,餘當場退還;而開標結果未得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本局不予退還。
三、提供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仍依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所訂資格為準),請自我檢核。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標價清單。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故依資格標文件(包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用印之投標標價清單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標單封文件(或服務建議書)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不透明容器內後投標,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名稱,並標示內含資料名稱(封套參考格式如附表六至八)。
五、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開標地點]:防洪指揮中心1樓開標室(入門口正對面1F)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購取或郵購或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地點:第六河川局(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標單費500元、碟片標單費200元(二者擇一),圖說費每張50元(電洽確認圖說張數後)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回郵『標單費100元、圖說費100元』,否則不予受理。
[決標方式]: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
皆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之總價為準,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紙本標單未蓋本署或各該執行機關招標單位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301專戶、帳號:2426550212012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指定標箱。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8.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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