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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95742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5/1/8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21370011 採購名稱 : 花蓮縣定古蹟花蓮港電氣株式會社三木謙治宅邸之修繕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7620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54,051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21370011 採購名稱 : 花蓮縣定古蹟花蓮港電氣株式會社三木謙治宅邸之修繕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鄧凱中 連絡人電話 : (03)8324101#2203/2206 傳真號碼 : (03)8322011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12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12/18) 前3版(113/12/6)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2月31日 10:00 開標日期 : 113年12月31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465,742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花蓮縣定古蹟花蓮港電氣株式會社三木謙治宅邸之修繕工程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u43593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E101011) 等綜合營造業。
二、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請提供證明文件供資格審查:
(A).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工程資格(皆應具):
(a).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
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
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c) 廠商具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
證明文件等佐證)。
(B).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擇一):
(a).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
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
者。
本案匠師所需專業領域:大木匠師、泥作(土水)匠師、瓦作匠師。 | 附加說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
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4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其他內容】
以上內容均含稅。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6。
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押標金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為受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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