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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5739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2/15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05A002 採購名稱 : 新竹市政府105年度其他公共工程(土木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83587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A002 採購名稱 : 新竹市政府105年度其他公共工程(土木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陳建成 連絡人電話 : (03)5216121分機283 傳真號碼 : (03)525047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月12日 9:30 開標日期 : 105年1月12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500,000 元 E-MAIL : 02295@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法人組織。(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2)技師事務所應檢附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餘廠商免附)。
(5)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雙方自簽訂契約日起至106年1月31日止或執行規劃設計監造工程之累計金額已達上限金額時止或已發生權責工程,工期跨契約規定,廠商仍應繼續依契約執行完畢。
(一)規劃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依下列規定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1)土木及附屬工程:機關通知之日起20工作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小型零星工程:機關通知之日起15工作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履約各分段進度表由雙方協議訂定之。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見契約第七條)。
*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陸佰伍拾萬元整。
(1)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
(2)每家廠商承攬預算金額(服務費用)為新台幣325萬元,合計2家廠商為新台幣650萬元整。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5%為上限,實際視議價結果而定。
(3) 廠商標價不得超過前述建造費用百分比,否則為無效標。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增購時機為「二家得標廠商已執行之服務酬金均將屆契約執行上限,單項工程規模已無法再由任一家廠商辦理設計監造業務時」,或「某一廠商監造工程施工查核成績列為丙等或履約有逾期等履約品質不佳等狀況時,得增購其他廠商辦理」。
*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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