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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98394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0/11/6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90526-AA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立美術館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56331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90526-AA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立美術館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張雅渟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706
傳真號碼 : (03)3367339
更新公告日期 : 109年10月1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9/9/30) 前3版(109/9/26) 前4版(109/8/27) 前5版(109/7/31) 前6版(109/7/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10月19日 9:00
開標日期 : 109年10月19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800,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E-MAIL : 8001887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正本)。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合作同意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免附) 7.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12.服務建議書。 13.電子領標憑據。 【第2次招標公告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9年9月25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招標文件部分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張雅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9年9月29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標單文件、圖說部份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截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9年10月8日核准簽辦理。 2.更正空白標單電子檔案。 3.更正招標公告之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 4.開標時間:109年10月19日上午9時30分、截標時間:109年10月19日上午9時截止。 5.開標地點改至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6.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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