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A-209 採購名稱 : 臺中市大里國民運動中心興建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建設局建築工程科 劉騏華 連絡人電話 : (04)22289111分機33113 傳真號碼 : (04)2255732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2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2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71,540,09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8,000,000元整。 E-MAIL : q80050342@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國內「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甲等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及「E501011」)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公告事項:
一、投標須知:第34條、第41條及第49條,投標廠商為優良廠商者,針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及「保固保證金」予以減收50%。
二、投標須知第71條,修正勾選第三項。
三、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3條第2項,原勾選內容修正為:需現場簡報詢答,並由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公司負責人或任職於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親自出席簡報,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四、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6條,原勾選內容修正為:
1.評選委員依評審項目及權重,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不同廠商總評分相同得列為同一序位,次低分數廠商序位應接續前序位(評選序位為第5名以後之廠商均予第5名之序位)。再加總每位評選委員對個別廠商評比序位值,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第一(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2.序位第一(序位合計值最低)之廠商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決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如下。但其綜合評選次數已達採購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
五、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第(一)項第2款第(3)目,末兩行「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級以上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修正為「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合格級以上智慧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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