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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8927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8/2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70417-A4 採購名稱 : 延平路(國道2號南側)延伸至和平路道路新闢工程(第二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25139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 | 未得標廠商 | 投標金額 | 1 | 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266,597,265 | 2 | 直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262,000,016 | 3 | 建揚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266,554,445 | 4 | 茂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262,965,000 | 5 | 冠君營造有限公司 | 262,000,000 | 6 | 宸都營造有限公司 | 243,688,88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417-A4 採購名稱 : 延平路(國道2號南側)延伸至和平路道路新闢工程(第二期)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謝佳陵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707 傳真號碼 : (03)3322119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7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7/10) 前3版(107/7/10) 前4版(107/7/10) 前5版(107/7/10) 前6版(107/7/10) 前7版(107/7/10) 前8版(107/7/10) 前9版(107/6/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7月18日 9:00 開標日期 : 107年7月18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66,597,26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32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E-MAIL : 1002714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A)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應付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綜合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6.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7.服務建議書 | 附加說明 : 【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相關道路新闢工程、相關道路拓寬工程或道路改善工程(工程內容須包含整地、道路、排水、管線、及景觀工程作業),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壹億零陸佰陸拾參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貳億陸仟陸佰伍拾玖萬柒仟貳佰陸拾伍元,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二、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貳仟陸佰陸拾伍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權益不低於新臺幣貳仟貳佰貳拾貳萬元。
(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履約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國道二號誌和強路)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單位: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03-3322101分機6707)謝佳陵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107年7月6日准簽辦理。
2.修正投標須知預算金額、空白標單及圖說。
3.開標時間延長至107年7月16日上午9時30分開標,截標時間延長至107年7月16日上午9時截止,開標地點不變。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107年7月12日准簽辦理。
2.修正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修正機關需求書(詳該需求書黃色標示部份)
4.開標時間延長至107年7月18日上午9時30分開標,截標時間延長至107年7月18日上午9時截止,開標地點不變。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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