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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76719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11/27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08YA529A2 採購名稱 : 嘉義縣民雄鄉嘉106線(台1線至嘉105線)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21974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5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8YA529A2 採購名稱 : 嘉義縣民雄鄉嘉106線(台1線至嘉105線)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交通類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機關地址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道路工程科-江博堯 連絡人電話 : (05)3622712分機717 傳真號碼 : (05)3620320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11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1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1月26日 9:00 開標日期 : 108年11月2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2,562,525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00,000元整 E-MAIL : d341222@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代為公告事項:
1.本工程瀝青混凝土所採用之粒料,以天然或碎石級配粒料為限,不得添加爐渣或再生粒料。
2.為確保出廠之瀝青混凝土符合規範及契約之規定,施工廠商所指定之瀝青混凝土供應商,須無條件配合監造或主辦單位所指派之駐廠人員進行各項抽查、抽驗作業及試拌作業,其費用以納入契約,廠商不得要求加價。
3.為防止瀝青混凝土供應商因作業疏失不慎添加再生粒料,於本工程瀝青混凝土出料鋪設期間,嚴禁啟用再生刨除料之輸送帶與乾燥爐。
4.本工程應先會同監造單位完成試拌作業合格後,始得進行既有AC路面刨除或新設道路AC鋪築作業。
5.本工程於出料鋪設期間應架設遠端監控,其費用以納入契約。
6.本工程鋪築特別說明請廠商於投標前確實詳閱圖說相關說明。
7. 契約期限為開工日起210日曆天(日曆天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放假之日,如於休息日必須施工者,衍生增加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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