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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61449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5/1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2C03P111 採購名稱 : 國道3號大甲段轄區邊坡監測技術服務工作(103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15104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23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C03P111 採購名稱 : 國道3號大甲段轄區邊坡監測技術服務工作(103年)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楊立群 連絡人電話 : (04)22529181分機2206 傳真號碼 : (04)2252012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4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4月2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3年4月22日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233,013 元 E-MAIL : yangli@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性服務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科別須為大地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詳技術服務招標書相關規定。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費新臺幣100元,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押圖費新臺幣0元整,開標後7日內憑收據無息發還或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二、向本處總務課繳費,郵購者請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票繳納(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AM8:30~12:00,PM1:00~4:30)憑繳費收據至本處總務課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3年4月13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3年4月21日之前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押標金額度]本採購案免繳交押標金。
[決標方式]投標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並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餘詳投標須知規定。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將另函通知參與評選會議。
[報價方式]採用一般報價,餘詳技術服務投標須知及招標書規定。
[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條款如下:
1.後續擴充條件為承包商應於招標書期限內提送相關文件,經評審會議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機關首長核准後,取得後續擴充權利。
2.後續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屆滿後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233,013萬元整,餘詳技術服務招標書規定。
3.本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特別規定]
一、投標廠商依法令免繳營業稅者,報價應含營業稅5%,如不足5%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以技師事務所投標之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因變更為工程顧問公司或其他執業機構,所衍生增加之營業稅及相關費用,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全額負擔。
三、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應依技術服務招標書規定填寫,且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亦須列於服務建議書中)須裝入「價格標封」內。另單價分析表僅供報價之參考,無須置入價格標封內。
四、投標廠商價格標封,經審查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若所投標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或與服務建議書報價不同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詳細價目表之「營業稅」為其他項次總合之5%,得標廠商如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該項費用不給付。
[備註]
有關契約附件之一般條款、技術規範等相關規定,請廠商自行上網下載。
[檢舉受理單位]
詳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二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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