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30009759 採購名稱 : 2014-2015年大陸地區電視媒體委外規劃與執行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梁明明 連絡人電話 : (082)325628分機82622 傳真號碼 : (082)31371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10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0月2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10月2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2,500,000 元 E-MAIL : angela@mail.kkl.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提供之證明文件如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投標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具有廣告代理業務。(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頁,點選「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再點選「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商業登記資料查詢」查詢投標廠商資料後列印檢附於投標文件內),證明文件所營項目須登載與上述營業項目相關,自2009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三)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註冊登記證明影本)。
(四)備註說明:於2014年7月25日更正公告原因為投標標價清單改為WORD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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