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1029A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濱海聯外道路開闢工程(北段道路0K~2K+100)(第一期)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柏存 連絡人電話 : (07)3368333分機2306 傳真號碼 : (07)3353923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9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9/28) 前3版(106/9/27) 前4版(106/9/7)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0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0月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68,111,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00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04 E-MAIL : botsun@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招標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450元、郵購:70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本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 請參考說明 /。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06;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5.本案履約期限因受限於中文字數限制,故刪除部份字元登錄,全名履約期限應為:全部工程於開工之日起限 730 日曆天完工或廠商投標時承諾完工期限較短者。
6.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更正公告事項(106.9.27):
一、提供更正公告補充招標文件:「J-01_補充施工說明書(1060922)」、「J-02_施工補充條款1060922)」、「J-03 疑義回覆說明表」及修正「A-01 本招標文件電子目錄檔」。
二、已下載電子檔廠商請重新下載,已購買紙本招標文件廠商請持憑據至本處領取。
更正公告事項(106.9.28):
一、提供更正公告修改招標文件內容(空白標單)。
二、截止投標日期:由原公告106年10月2日17時延長至106年10月3日17時。
三、開標時間:由原公告106年10月3日9時30分,改訂為106年10月5日9時30分。
四、押標金有效期:由107年1月1日更正為107年1月3日。
五、已下載電子檔廠商請重新下載,已購買紙本招標文件廠商請持憑據至本處領取。
更正公告事項(106.9.30):
一、提供更正公告修改招標文件內容(空白標單)。
二、截止投標日期:由原公告106年10月3日17時延長至106年10月5日17時。
三、開標時間:由原公告106年10月5日9時30分,改訂為106年10月6日10時。
四、押標金有效期:由107年1月3日更正為107年1月4日。
五、已下載電子檔廠商請重新下載,已購買紙本招標文件廠商請持憑據至本處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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