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NO112047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臺南市山上區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 機關地址 : 743臺南市山上區南洲里325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方智緯 連絡人電話 : (06)5781801#511 傳真號碼 : (06)5782665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28) 前3版(112/11/27)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2月1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2月12日 8: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 : leon@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結構、水利、水土保持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主持人或成員需有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技師執照),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三、得標廠商須先於臺南市財政稅務局或分局開立採購契約應納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帶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負責人未能出席,應由授權人員代表出席,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