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0600024 採購名稱 : 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 採購類別 : 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蕭子涓 連絡人電話 : (08)7322111分機287 傳真號碼 : (08)7337742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0/5)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0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0月24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91,17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各分項標價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 3 % E-MAIL : u39211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金額暨預計金額
(1)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2)本案預算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3)本案預計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4)各品項預算金額為:
品項1紅外線影像測溫儀: (未稅) 410,000元、(含稅) 430,500元。
品項2四用氣體偵測器: (未稅) 96,000元、(含稅) 100,800元。
品項3高組計: (未稅) 87,500元、(含稅)91,875元。
品項4磁場磁力計: (未稅) 96,000元、(含稅)100,800元。
品項5望遠鏡: (未稅) 64,000元、(含稅) 67,200元。
本案以各品項未稅報價分項決標方式辦理,各品項未稅報價超過其公開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5)本案以未稅價格決標,其小數位數以「總計及合計金額,以計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方式計算結果調整決標金額並作為契約金額,惟以不逾原決標金額為限。
二、本案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各品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文件領取方式: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該電子化資料之下載網址為 ( 請參考說明 /)。
(2)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110060002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110060002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3)押標金:各分項標價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3%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自簽約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
自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者,不足部分需補足,俟全部交貨驗收合格後無息發還。
四、全份招標文件:
包括■(1)招標及投標文件、■(2)本投標須知附加條款、■(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報價單)、■(4)投標廠商聲明書、■(5)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6)招標規範:「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 」。
五、投標廠商須提出全份文件:
(1)招標及投標文件1式1份(2)押標金或繳納憑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4)資格文件影本 (5)規格文件(技術資料及型錄詳「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6)投標標價清單:品項1紅外線影像測溫儀;品項2四用氣體偵測器;品項3高組計;品項4磁場磁力計;品項5望遠鏡,以分項報價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六、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 日代之)
八、[其 他]:詳「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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