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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61761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5/2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30513-2
採購名稱 : 板橋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支(分)管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九標(終止契約後重新發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1809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5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30513-2
採購名稱 : 板橋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支(分)管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九標(終止契約後重新發包)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賴小姐/水利局譚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29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5月2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5月22日 10:10
開標日期 : 103年5月22日 10: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1,584,60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08/09
E-MAIL : aj395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壹、本案允許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所有」之資格規定: (一)第1資格為: 一.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若為乙等綜合營造業,其標價高於新臺幣7500萬元者,視為資格不符合規定),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二)第2資格為: 一.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貳、廠商符合上開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參、其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 1.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水利局103年5月20日電話通知事項辦理。 2.本次修正為新增標單封1紙(請詳修正後板橋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支(分)管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九標(終止契約後重新發包)投標須知第52頁)。 3.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03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20分辦理開標事宜。(請詳修正後板橋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支(分)管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九標(終止契約後重新發包)-投標須知)。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指定開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1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附件。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台幣17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台幣17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汙水下水道工程科) 譚小姐,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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