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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44688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1/9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1A05133
採購名稱 : 無線電訊號纜線佈設及訊號品質改善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0293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82,96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華統科技有限公司2,760,000
2聯盛網通股份有限公司2,744,324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B11A05133
採購名稱 : 無線電訊號纜線佈設及訊號品質改善工作
採購類別 :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系統處通訊廠 文郁淳
連絡人電話 : (02)25505600#7237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10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1月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11月8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39,952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供應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0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yi_jean_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或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全路網(含各機廠、停車場等)。 (七)其他規定: 1、 數量摘要: (1) 洩波電纜及固定夾共1,500公尺(實作計價) (2) 低損失同軸電纜共500公尺(實作計價) (3) 室外收容箱共2個(實作計價) (4) 全向性天線共15支(實作計價) (5) 指向性天線共5支(實作計價) (6) 二路分配器共20個(實作計價) (7) 三路分配器共5個(實作計價) (8) 四路分配器共5個(實作計價) (9) 假負載共15個(實作計價) (10) 無線電訊號放大器共2臺(實作計價) (11) RF光電轉換模組共2組(實作計價) (12) 單模光纖跳接線共30公尺(實作計價) (13) 電源線共100公尺(實作計價) (14) RG213跳線共30公尺(實作計價) (15) 洩波電纜佈設費用共1,500公尺(實作計價) (16) 低損失同軸電纜佈設費用共500公尺(實作計價) (17) 室外收容箱安裝費用共2處(實作計價) (18) 無線電設備與料件安裝費用共40天(實作計價) (19) 管線佈設費用共100公尺(實作計價) (20) 高架作業費用共20次(實作計價) 2、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 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4、 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 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2,982,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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