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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42932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0/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1170017
採購名稱 : 111-112年度嘉義段鐵塔油漆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48779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452,5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永基工程行9,60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4851170017
採購名稱 : 111-112年度嘉義段鐵塔油漆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方秀玉
連絡人電話 : (06)6563711#23311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9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8/26)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0月3日 11:00
開標日期 : 111年10月3日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95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參拾萬元
E-MAIL : u40301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政府登記合格之E901010油漆工程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1、上述採購金額暨預算金額均含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含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6、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市。 7、本工程期限:詳特訂條款第4條,其摘要如下: (1)交辦期內,甲方將以交辦單方式將各工程交予乙方施作,乙方應於各交辦工程指定工期內完成,交辦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2)交辦總工程費用未達契約總價80%時,乙方得於交辦期屆滿前1個月起,7工作天內提出展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僅可展延1次,且以半年為限。 (3)交辦期內或展延期間,實作總工程費用已達契約總價(含稅)時,即停止交辦。 (4)有上述任一情形不再交辦時,以實作實算結算,乙方不得以契約金額要求甲方再予延長。 (5)採分次方式交辦,乙方接獲甲方「工程交辦通知單」及「積點交辦、實作數量統計表」後,應於交辦期限內完成工作,另甲方得依現場需要調整交辦項目與數量,但以不超過契約承攬總金額為限。 8、工程概要: 本油漆工程係積點交辦施工,總積點數82萬3仟點,油漆由甲方提供。鐵塔橫擔需申請停電始得施作油漆,主柱材於塔腳處須噴『請勿攀登』紅底白字。 9、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嘉義分隊,電話:05-2791290張先生;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方小姐,電話:(06)6563711。 10、(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 12、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3、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4、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B)本處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檢舉電話 (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 (C)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嘉義縣:檢舉電話 (05)3628888,檢舉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 嘉義市:檢舉電話 (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 雲林縣:檢舉電話 (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5、本案採購金額暨預算金額(未稅)9,476,190元。 16、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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