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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49508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2/29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11-09-2
採購名稱 : 冬山鄉112年度清明節前各公墓雜草砍除及平時梅園生命紀念館園區定期砍草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95692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1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1-11-09-2
採購名稱 : 冬山鄉112年度清明節前各公墓雜草砍除及平時梅園生命紀念館園區定期砍草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地址 : 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楊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9515677
傳真號碼 : (03)9590316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11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11/15) 前3版(111/11/14)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2月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12月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26,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5,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最低標決標案件,且廠商資格條件簡單。
E-MAIL : dungshan@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營業項目為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其他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Z9999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 等廠商。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本所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5,000元整(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等;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單價訂約)。 3.本案將由本所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成立審查委員會,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規定辦理審查。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採總評分法之審查方式辦理,經審查委員會評分平均達及格分數,且經出席審查委員過半數同意(評定及格)者(所有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70分【含】以上之廠商),為合於標準之廠商,方得參加下一階段價格標之開標(詳審查須知)。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2年1月30日至112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該工作項目施作期限詳「標價清單」)(詳契約書第七條)。 5.驗收程序:履約期間(112年1月30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廠商完成契約所定各期工作項目(詳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後,由機關辦理查驗,並於最後1期施作完竣後?理驗收(詳契約書第十二條)。 6.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單價計算法(依契約所定各期工作項目及契約單價給付)(詳契約書第三條)。 7.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分期付款:(1)各期之付款條件:契約價金之給付,依每期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2)分7期支付契約價金。履約期間(112年1月30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廠商完成契約所定各期工作項目(詳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後,由機關辦理查驗完成施作確認後,於次月支付各期款項(契約價金)。最後1期款項(契約價金)於驗收後支付。(3)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施作前、中、後照片」、「查驗紀錄或施作完成確認單」)。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五條)。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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