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FI10803292 採購名稱 : 花蓮縣消防局108年油壓破壞器材組及油壓支撐器(分項決標)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潘宥亦(採購).蔡宗勳(規格) 連絡人電話 : (03)8462119分機3206.4703 傳真號碼 : (03)8574613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4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4/1)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5月6日 8:3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6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55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A項10萬2,500元;B項12萬5,000元 E-MAIL : hnfa1206@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A項:
投標時需檢附型錄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若有疑義時得請廠商提供正本查驗),若型錄未詳列本規格功能內容時,應檢附補充說明之證明文件;另符合本規格之相關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若為國外文件須附中文翻譯說明,以供審標及確認之用,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B項:
(1)檢附符合本規格之型錄,若型錄未能顯示相關規格時,應檢附製造廠補充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隨標檢附之型錄及補充證明文件,並須以色筆劃線標示,並註記符合本規格之項號,外文者請附中文對照翻譯。
(3)投標廠商須出具投標保證書,保證所投標之產品非由投標廠商自行組裝,並承擔所有產品使用安全及性能上之責任。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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