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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1345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1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採購案號 : U10414
採購名稱 : 104年度網路交換器採購整合建置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38127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U10414
採購名稱 : 104年度網路交換器採購整合建置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龍厚萍
連絡人電話 : (03)8226121分機122
傳真號碼 : (03)822694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5/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64,000 元
E-MAIL : ak@mail.hltb.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商資格為與本項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 (二)應備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營業稅完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刊登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廠關文件代之)。 (三)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後段規定,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三、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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