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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63723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7/4
採購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03hld03
採購名稱 : 葫蘆墩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六年級畢業紀念冊定製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32194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8,88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3hld03
採購名稱 : 葫蘆墩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六年級畢業紀念冊定製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一街25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政興
連絡人電話 : (04)25205136分機731
傳真號碼 : (04)2520514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6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6月2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3年6月2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5,6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6000
E-MAIL : star2@tc.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列有印刷、電腦打字、照相排版、美工設計之相關廠商。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其他:__________。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本採購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四、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請勾選一項) ■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五、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或有以相當資格代之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目,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所有指定填寫之處,均應以鋼筆、原子筆或打字填寫正確無誤,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材料或工法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一)資格文件: (裝入資格封) 1、押標金之單據:本採購之押標金金額、減收金額及繳納方式,詳政府採購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有關押標金及其他保證金之相關規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本校得洽廠商澄清。 3、各種證件影印本: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III、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本校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本校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二)價格文件: 1、總標單及標價清單:(機關未提供標價清單者,免附標價清單) 價格均以新臺幣為準,投標廠商應按最近市場工料價格正確填寫標單(含總標單及標價清單)。 2、總標單總額之中文大寫國字及標價清單(或估價單)阿拉伯數字或國字不相符時,以總標單總額中文大寫為準。 3、標價清單(或估價單)計價項目及數量不得更改,數量為一者,單價 可免填,複價仍應填寫,數量不為一者,單價及複價均應填寫,未依規填寫或蓋章者,本校得洽廠商說明,其單價調整方式由本校擇定。 4、投標廠商總標單之形式審認,總標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無效標: (1)總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致。 (2)總標單未核章(應蓋廠商及負責人大小章)。 (3)總標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 (4)標價超過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三)企劃書(含報價)及規劃設計圖說:應提送企劃書5份。(詳補充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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