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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24887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7/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60601
採購名稱 : 溪海、和平等鄰里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24233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601
採購名稱 : 溪海、和平等鄰里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工程-陳志華小姐。採購-黃珈怡
連絡人電話 : (03)3861123
傳真號碼 : (03)386034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6月1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6月26日 9:00
開標日期 : 106年6月2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913,726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肆萬伍仟元整(NT$545,000)
E-MAIL : 1001670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因故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機關得視需求請廠商提出說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5.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6.營造業另附:營造業登記證、有效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
附加說明 :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招標文件,本件招標文件費(含工程圖說費)為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六十七、廠商資格文件)。 3.以上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在辦理變更登記期間,則所投標文件填寫內容,與所附變更前或變更後之文件內容一致時,即視為有效標,惟其涉及登記等級變更者,在變更程序終結前,仍應依原登記等級參加投標。 [備ˉ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工務課陳志華小姐(03-3861123)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黃珈怡小姐(03-3861123)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承辦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 6.採購預算金額達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案,請依「桃園市政府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作業須知」規定辦理。 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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