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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5721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6/27 採購單位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10719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消防設備定期保養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23331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19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消防設備定期保養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一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蔡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9252001分機2605 傳真號碼 : (03)925204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6月2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6月27日 8:30 開標日期 : 107年6月2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3,800 元 E-MAIL : tyy7190@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為本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營利事業登記項目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等。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並應載有本採購標的之承作。(影印為A4尺寸)(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影印為A4尺寸)
(三)信用之證明(影本): 票據交換機關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關或徵信機關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印為A4尺寸)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切結書一份。(正本) | 附加說明 :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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