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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3496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1217F 採購名稱 : 新店廣興地區河道疏濬工程(緊急災害搶修)委託監造作業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17816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44,923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217F 採購名稱 : 新店廣興地區河道疏濬工程(緊急災害搶修)委託監造作業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羅小姐/水利局戴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874/4785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2/8)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17日 10:5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1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49,914 元 E-MAIL : AI4882@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說明]
1.依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4年12月8日便簽辦理。
2.契約書第9條第2款部分文字誤繕,予以更正。
3. 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得標廠商履行監造服務之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契約第一條總預算金額或投標須知第7條之總建造費用及採購預算)用罄止,最後通知日為105年12月31日,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符合契約書第四條第(八)、(九)項情況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除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第8條(附件)。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台幣44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台幣43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河川工程科 戴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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