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M101114 採購名稱 : 101年度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洪翡君 連絡人電話 : (05)2359630分機1266 傳真號碼 : (05)28546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1年10月3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1年11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1年11月6日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85,271,2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500萬元整。 E-MAIL : 未提供 廠商資格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可提供病患看護或老人照顧服務性質相關者或具人力派遣或人力資源供應者營業項目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立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查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核發後,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依公司法第393條第2項及商業登記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需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轄(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 附加說明 : (四)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五) 具有相當財力者,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淨值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
(六) 廠商聲明書。
(七) 委托代理授權書。
(八) 切結書。
(九) 服務建議書一式十二份。
(十)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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