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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5131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6/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70522-2 採購名稱 : 107年-108年新北市政府室內無線上網熱點服務(共契)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728,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522-2 採購名稱 : 107年-108年新北市政府室內無線上網熱點服務(共契)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梁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7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5月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5/4)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5月22日 9:50 開標日期 : 107年5月2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89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8/09 E-MAIL : AO787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資訊技師事務所,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且
四、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 [107.5.4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內容僅為招標公告之「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欄位更正為是,其餘文件未變更。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議價原則]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
民國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止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989萬5,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並保留後續擴充權利1年。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葉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30。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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