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0725C 採購名稱 : 106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指紋機共同供應契約 採購類別 : 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小姐/資訊中心 郭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4/8519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7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7/17) 前3版(106/7/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8月2日 9:30 開標日期 : 106年8月2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77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8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0 E-MAIL : 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資訊技師事務所,或;2.公司或行號,或;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處理服務、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且四、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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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7.17更正公告說明]
本案契約書僅上傳部份資料疑有缺漏,本次更正上傳完整版契約書。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系統發展科)郭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19。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增購契約標的之數量、延長服務期程,以及指紋機相關系統功能增修等相關事項;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8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7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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