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BN CC # : 266867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9/15 採購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PD04173P001 採購名稱 : 營區設施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等乙項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PD04173P001 採購名稱 : 營區設施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等乙項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供應處採購科; 工營處設繪科 連絡人電話 : (07)5825562 傳真號碼 : (07)583307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8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8月2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8月29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900,000 元 E-MAIL : lmc041207@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依法在中華民國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應就本案指定應辦事項,自行規劃完整服務企劃書;服務企劃書請以A4紙張大小製作、左邊裝訂,張數不限複製3份,以牛皮紙張作成封套套入按投標須知規定時間、地點及投標方式,檢附有關標案文件資料遞送完成投標程序服務企劃書格式內容如下:
詳附加說明欄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 附加說明 : | 一、親自領取:標單工本費100元請至左營區明德新村海韻營區購取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投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歡迎多加利用),
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1.WIN XP,WIN7或WIN NT。2.領標作業軟體。3.瀏覽器4. MSOFFICE軟體。5.列表機。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廠商應就本案指定應辦事項,自行規劃完整服務企劃書;服務企劃書請以A4紙張大小製作、左邊裝訂,張數不限複製3份,以牛皮紙張作成封套套入,按投標須知規定時間、地點及投標方式,檢附有關標案文件資料遞送,完成投標程序服務企劃書格式內容如下:
一.就委辦工程技術服務之作業程序,擬定「作業人員派遣」「內部作業程序」作業時間管制」「品質控管機制」納入服務企劃書說明。
二.詳述主辦建築師承辦工程實績(設計業務實積,檢具資料佐證)。
三.承攬本案技術服務編組人員能力、素質比較(主辦建築師事務所人員及配合作業之電機技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等之學經歷及執行績效簡介等至少上列三者以上;曾獲行政院頒發金質獎、主辦政府機關績優證明公函等,均得單獨提列;計畫主持人:需具有建築師執照1員。設計師:大專以上需具建築景觀或室內設計畢業證書或相關專長證照3員並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其他]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03年08月23日止);異議期10天(103年08月30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2.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共同契約注意事項:
一.本案為共同契約技術服務勞務工程案
二.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服務費率決標方式辦理
三.[押標金額度]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應先繳納基本履約保證金10萬元整
五.履約期限:自傳真訂購單日期次日起算,應於20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含農曆春節,以下工期管制皆同)完成初步規劃圖(含現勘所需時間),並送訂購機關取得簽認,再進入詳細設計作業。
六.決標原則:本案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惟原則以6家為限。
七.契約期間:本契約期間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必要時,甲方得依立約商之履約情況,要求依原契約服務費率展延契約效期3個月。
注意: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本案聯絡委購單位:工營處設繪科電話:581083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