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20692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1/12/1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COP101-03
採購名稱 : 101年度10P、20P乾粉滅火器換藥共同供應契約案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6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COP101-03
採購名稱 : 101年度10P、20P乾粉滅火器換藥共同供應契約案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勞務採購科黃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13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0年12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0年12月7日 10:20
開標日期 : 100年12月7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8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1/02/10
E-MAIL : 未提供
廠商資格 :
一、1.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2.、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或;3.領有「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行證書」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立案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修正公告-延標] 1.依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1 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00825582 號令訂定發布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規定辦理。 2.廠商應於101年6月30日前,依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規定第三點取得符合之人員、設備器具及廠所,並依照第四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作業場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取得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之「合格證書」。 3.其他相關規定詳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規定辦理‧ 4.配合本次修正,本採購案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00年12月7日上午10時20分,開標時間延後至100年12月7日上午10時30分。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洽辦機關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採購處黃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613。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辦理之採購案件,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四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台幣11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台幣2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29691665。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台幣2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四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