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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51642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3/1/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採購案號 : 111FL06
採購名稱 : 心臟血管特材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54788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1FL06
採購名稱 : 心臟血管特材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張珈熏
連絡人電話 : (02)25553000#2124
傳真號碼 : (02)23027411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3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2/14) 前3版(112/1/19) 前4版(111/12/23) 前5版(111/12/5)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4月6日 12:00
開標日期 : 112年4月7日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56,8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詳『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A4768@tpec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醫療器材製造、批發、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 醫療器材「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產品非屬醫療器材免附)。
附加說明 :
【廠商投標文件摘要】: 〈1〉 除現金外之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5〉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6〉人工領標收據(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tkn檔)、〈7〉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許可證(品項不需列管者(即非屬主管機關認定之醫療器材),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採購衛材試用申請書』合格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領購: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11樓』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足額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標單。 [其他]: 1.詳契約書稿、投標須知、『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等文件 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2年03月20日至112年03月23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預定決標日為開標日。(112年04月07日) 3. 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招標公告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本案採複數各分項(組)決標,該上限金額為各分項(組)之總計,案內各分項 (組)預算金額詳『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 4.本次招標品項需試用,有關試用期程及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第一階段辦理「資格標」及「規格標」開標,再進入第二階段「價格標」比價或議價程序;詳相關招標文件。 5. 注意事項:投標廠商得檢附有效期限之合格證明文件,免再附具樣品;倘若投標廠商無法提出合格證明文件者,『請於投標文件時一併檢附其樣品,供機關審查之』,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樣品不得於現場開標時再提出,不論得標否樣品皆不歸還),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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