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814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三重區各里綠美化(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小姐/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862345#524/291 傳真號碼 : (02)29871236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8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0/26)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14日 9:3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14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6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第一區新臺幣9萬元;第二區新臺幣9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惟本案為確保廠商契約之履行,擬收取每區9萬元整。 E-MAIL : AQ282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1.公司或行號,或;
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種苗業」、「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作關於植栽或園藝景觀綠美化等之業務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應出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之查覆單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或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應繳交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本案若於112年12月31日前決標,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起開始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於113年1月1日後決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開始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履約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25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兩者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二、履約保證金:
(一)本採購案依各區分別收取履約保證金其額度如下:
第1區之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8萬元正。
第2區之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8萬元正。
三、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25日止,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如下:
1.第1區:預算新臺幣180萬元正。
2.第2區:預算新臺幣18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5樓秘書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30元,不同縣市190元、限掛187元。3.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
五、有關印花稅部分: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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