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0039593 採購名稱 : 113年度防治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或其他疫情緊急指定)噴藥作業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蘇筱嵐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81900#216 傳真號碼 : (03)3381915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13)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28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100,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免於怠惰致機關受有損害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110217@tyemid.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病媒防治業許可證。
4.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
5.施藥人員訓練證明書(每三年應再訓練一次,證明書至少於本案開標期間須為有效,後續派工須為符合履約期間之有效期限內)。
6.電子領標憑據。
7. 納稅證明文件。
8. 廠商信用之證明。
9.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詳細價目表。
10.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附加說明 :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10萬元整。
(2)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預算用罄為止。
[其他]: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更正說明]:
1.本案依據業務單位112年11月16日2C1120041646簽准案辦理。
2.更正內容:招標公告開標時間修正。
3.更正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投標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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