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7YE911C1 採購名稱 : 108年度嘉義縣政府公共工程材料品質委託試驗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機關地址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何漢章技正 連絡人電話 : (05)3622712分機715 傳真號碼 : (05)3620320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1月2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月29日 9:00 開標日期 : 108年1月2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000,000 元 E-MAIL : g01227366@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中華民國境內依法登記之公司、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並具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資格,其所提供之試驗項目需為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核可之認證範圍(項目),且仍屬認證有效期間者。廠商投標時需一併檢附(TAF)認證證書 | 附加說明 : 修正:修正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部分規定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案委託金額已達上限或至108年12月31日為止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政府電子採購網)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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