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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70543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3/12/2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20119423
採購名稱 : 楓港段113年度省道標誌標線用路人資訊及道路養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490164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20119423
採購名稱 : 楓港段113年度省道標誌標線用路人資訊及道路養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林晏白
連絡人電話 : (08)7893456#1411
傳真號碼 : (08)7894274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2月1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24)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2月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2月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80,625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人於得標後,須按約與招標人訂立契約,且在擔保投標人資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E-MAIL : w345678@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一、標案若需繳納押標金(無則免),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機關全銜為: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分局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五、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七、本局、分局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更正公告,更正內容為「修正勞務採購契約、工作補充條款及新增工作說明書」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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