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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79425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12/2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08C070P007 採購名稱 : 109年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環境清潔及雜務業務承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858540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8C070P007 採購名稱 : 109年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環境清潔及雜務業務承攬工作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汪佳璇 連絡人電話 : (04)22529181分機2908 傳真號碼 : (04)22529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12月1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2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12月24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11,334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
線上繳納電子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之繳費平台進行轉帳,使用者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順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2 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 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本案投標廠商可利用台灣票據交換所繳費平臺(eFCS)功能,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使用金融卡線上繳納押標金,因超過截止投標期限將無法完成交易,請有意使用之廠商提早作業。 E-MAIL : chwang16@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營業登記項目具勞務、清潔、環保業等相關具承辦能力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業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 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切結書1、2。[正本]
六、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秘書室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8年12月14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8年12月23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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