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0824-3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道路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劉晏婷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96122分機515 傳真號碼 : (03)331611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10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1月8日 9:00 開標日期 : 110年11月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2,139,523 元 E-MAIL : 10008031@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基本資格:(以下擇一)A.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
2.應附具之文件:
A.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相關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限內相關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03-3396122#515 劉晏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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