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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52847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11/1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採購案號 : CGS107-046G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興達港海巡基地消防設施採購(含安裝)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61892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9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吉利科技消防工程行698,200
2聖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781,669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CGS107-046G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興達港海巡基地消防設施採購(含安裝)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機關地址 : 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余楊巽任
連絡人電話 : (07)6989695分機762415
傳真號碼 : (07)698935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10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0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10月24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23,667 元
E-MAIL : shihs904@cga.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關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0月23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後勤科或民眾服務中心投標箱或 請參考說明 。 二.本預估需用金額於未完成計畫變更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計畫變更程序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 1. 得標後,應依契約規定出席工作協調會議,就工作期程安排、材料送審安排、疑慮事項、需請機關配合事項。 2. 本次更換消防火警受信總機及位於C棟之火警受信副機因系統故障無法正常運作,導致該場所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排煙設備無法正常運作。 3. 因系統更換,原系統之模組無法適用,故於本次採購作業中須將位於各區域之模組進行汰換更新,其位置大部分位於該探測區域之PBL火警綜合盤內,實際位置於設計圖說圖說標示(但此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數量及位置應以現場為準。) 4. 火警受信總機位置位於管制中心3樓,屬具機敏性辦公空間,施工廠商進出均應規定完成簽到(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拍照及錄音。安裝完成後,廠商應負責該系統之系統功能正常,並應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範施工,以完成系統正常之運作。 5. 火警受信總機原系統未與緊急廣播主機作連動遮斷之功能,於本次招標作業中納入安裝項目,投標廠商應親至現場了解該連動作業方式,得標後不得提出異議或任意更換系統規範。 6. 火警受信總機與副機系統之接地系統完成修復使其阻抗值達10Ω以下,竣工時其阻抗值量測併入完工應檢附接地電阻測試報告書內容內。 7. 竣工時應檢附火警點數表及各探測點位置之編碼表於竣工圖說以作為驗收文件之一。 8. 系統線路由本體棟至C棟服務中心之副機間線路因透過室外管路經由手孔,中間過程因年久恐有因水氣及線路潮濕導致管路故障,廠商應於本次估價作業納入本次施工範圍。 9. 本次工程施工範圍有5處因現場隔間變更,導致探測區域改變與區劃變更,廠商應依現場區劃進行探測區域調整與避難系統之重置與調整。 10. 瓦斯漏氣火警受信總機故障更新,得標廠商須完成主機更新,回路標示與測試並於竣工時檢附分區回路圖於主機側。 11. 得標廠商於本次採購項目應含聘請合格消防設備師(士)負責108~109年消防檢查並向該轄區消防分隊申報及配合該年度之消防局申報後複查作業。 12. 本次招標作業內容包含廠商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及於作業過程中應遵守興達港海巡基地相關作業規定。 13. 履約標的竣工,得標廠商應負責對業主實施系統使用及相關之教育訓練並提供與系統相關之技術文書資料與系統保固書,以供使用單位作為資料存查與使用準則。 14. 消防安全設備採用國家標準審核認可、型式認可品(含中央主管機關委託登錄機構所發公函、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書)之材料與規格。 15. 為使系統符合規範及正常運作達到本次系統招標之目的,得標廠商應先檢附符合系統之規範經本分署委託之設計檢查單位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材料進場與施作,期間因材料送審延宕工期,得標廠商應自行負責。 16. 排煙設備開口閘門因天花板材遮蔽無法進行有效排煙,本次採購應對其性能及遮蔽位置,進行改善及裝修以達符合排煙應有之性能。 17. 本次安裝作業將於施作完成後進行系統全面檢查及測試,得標廠商配合相關測試及檢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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