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0118A 採購名稱 : 112年度新北市天然災害緊急搶修復建工程及農業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鄭先生/農業局胡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7662/3078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2月24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4)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3月3日 9:10 開標日期 : 112年3月3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9,223,352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4萬元(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124萬元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21 E-MAIL : AN321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本次僅就[第七區]及[第八區]辦理第2次招標。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各區之契約相關項目,各區可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490萬元,8區共計1億9,920萬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
農業工程及天然災害復建 (非搶災),均以本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5日內函報開工。另緊急搶修工程應於本機關通知(含電話紀錄表、傳真通知或勘災時完成之勘查紀錄表)指定之日起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止或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2年度時,若本機關未能完成113年度災害復建及農業工程採購,本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與廠商續約最長三個月,則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3年3月31日,廠商應配合辦理;其餘詳本採購契約書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胡小姐 02-29603456 分機307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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