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AF-107-55 採購名稱 : 澎湖水產品加工廠整體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方壽星 連絡人電話 : (06)9262620分機254 傳真號碼 : (06)9274755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1月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0/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1月6日 9:00 開標日期 : 107年11月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22,200 元 E-MAIL : fm3571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 附加說明 :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 ,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 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招標、決標原則: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 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二)決標原則:以「準用最有利標」公 開評選方式辦理,由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及「投標廠商評選須知」進行評選,於評選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程序。
四、本案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時間擬訂於107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地點於本局三樓會議室;「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議約)事宜。
五、訂立契約:
(一)取得優勝之廠商,由機關通知辦理議價(議約)事宜。議價(議約)不成時,由次一序位廠商遞補辦理議價(議約)。
(二)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簽約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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