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HLTR20170525 採購名稱 : 「2017臺灣自行車節-騎趣花蓮玩」規劃執行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許志偉 連絡人電話 : (03)8230751 傳真號碼 : (03)823721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8月2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9月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9月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0,000 元 E-MAIL : abq@hl.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營利事業法人、公益法人或社會團體。營利事業法人需領有合法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法人登記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 切結書1。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內容包含下列各項:
1. 活動企劃主題內容。
2. 開幕活動及自行車節活動內容規劃。
3. 開幕參加紀念品設計、文宣設計及媒體行銷創意、異業策略聯盟。
4. 服務團隊人力相關配置及過去實績。(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本項非投標必要條件,但列入評分項目之一)
(1) 能力證明:計畫主持人、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現有專職人員具有相關活動企劃、行銷等辦理經驗、學歷之證明。
(2) 在職證明:本案收件截止日以前為廠商聘用、僱用辦理勞保或健保經相關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影本,或最近一期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影本,或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卡。
(3) 實績證明:曾辦理相關案件之契約影本或其採購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5. 網站設計、吸引民眾參與方案及活動動員規劃之創意性及可行性。
6. 服務建議書預算明細分析及合理性說明。
7. 廠商其他創意加值回饋。
(六) 電子領標廠商須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七) 廠商估價單(依機關提供格式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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