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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8524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7/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採購案號 : 108AFMC-035 採購名稱 : 中壢藝術館「青春‧正好音樂祭」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2046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8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8AFMC-035 採購名稱 : 中壢藝術館「青春‧正好音樂祭」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邱日仲(承辦);呂毅鴻(採購) 連絡人電話 : (03)3170511分機8501 傳真號碼 : (03)317052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6月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6月2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6月2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 : standin@afm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依投標須知第67條: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
六、投標標價清單(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七、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應依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格式提報)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 附加說明 : 1.「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28日府稅消字第1043500786號函,得標廠商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印花稅繳納證明聯或繳納證明正本請黏貼於合約書正本封面背頁。」
2.本案經費來源係文化部補助款,須待補助款撥付至本中心後始得支付款項與承攬廠商。如屆時本預算未獲通過或部分被刪除,本中心有權依據通過之預算調整合約或不予執行,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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