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1222A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新北市政府高灘地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陳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89699596分機514 傳真號碼 : (02)8969940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12月1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2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22日 17: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26,428 元 E-MAIL : AI733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電機技師事務所,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 附加說明 :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26,428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726,428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7年6月30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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