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N CC # : 305777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8/1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50629A01 採購名稱 : 平鎮區三崇橋、延平橋亮化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4791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12,5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629A01 採購名稱 : 平鎮區三崇橋、延平橋亮化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祕書室 連絡人電話 : (034)572105分機2606 傳真號碼 : (034)57704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6月2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7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7月7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40,000 元 E-MAIL : Secret@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有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之廠商登記、設立證明或執業執照。 2、繳納最近一期營業稅額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廠商,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非營利機構免附)。3、有效公會會員證。(非營利機構免附)4、應附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5、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1、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2、決標方式: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請投標廠商提供企劃書六份及簡報,資格合格者於審標結束後通知廠商評審時間。評審〈合格分數為七十分〉,簡報時間以十分鐘為限,簡報後為答詢,進行排序,以最符合需要者取得優先議價權,擇日進行議價,評審時間另訂(並於開資格標時當場公布),評審地點於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請廠商自行準備筆電。
3、採購內容:三崇橋、延平橋亮化工程設計監造服務(詳需求表)
4、契約價金之給付:詳招標規範
5、本案採總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發包工程費概估約為新臺幣550萬元),本案設計監造服務費為建造費用8%
6、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3-4580534,電子檢舉信箱:10012290@mail.tycg.gov.tw.
7、若本案於第一次招標未能取得三家以上之廠報價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8、本機關提供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發現上述情事,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條規定辦理;另如發現電子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先洽洽辦單位確認後依據辦理。
9、本案業務聯絡人:工務課陳技士漢屏 分機:03-4572105-231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