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Z111-039 採購名稱 : 112年汐止區公園景觀相關工程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林哲全/林漢昭 連絡人電話 : (02)26411111#257/314 傳真號碼 : (02)2648900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10月2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1月4日 9:00 開標日期 : 111年11月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00,100 元 E-MAIL : an483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技師事務所、規劃設計顧問公司或景觀專業技術廠商,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及景觀工程服務者。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1年10月26日起至11月4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11月4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公開評選日期及地點]本採購案廠商需辦理簡報,評選時間及地點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本案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80萬1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2年2月28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得標、訂約廠商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請確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參照利用。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1年10月28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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