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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00516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5/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採購案號 : 1050427 採購名稱 : 2016桃園觀光文宣增印財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3940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427 採購名稱 : 2016桃園觀光文宣增印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許佳琳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213 傳真號碼 : (03)33325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4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5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5月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 : 153037@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符合本案招標標的並有履約能力者,廠商得為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學術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社會團體。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
1.營利事業單位:投標廠商為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信用證明及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2.學術研究機構者,應出具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投標廠商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社會團體者,應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03-3322101#6213)許佳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觀光旅遊局秘書室吳先生(03-3322101#6209)查詢。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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