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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31338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3/23 採購單位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1b012 採購名稱 : 苗栗縣頭份市興建資源回收貯存場-興辦事業、水土保持計畫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79845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1b012 採購名稱 : 苗栗縣頭份市興建資源回收貯存場-興辦事業、水土保持計畫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機關地址 : 351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清潔隊黃美鳳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連絡人電話 : (037)663038分機3113,1301 傳真號碼 : (037)692647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2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2/7)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3月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3月3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 : g014@dns.toufen.gov.tw 廠商資格 :
1.資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以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水土保持或大地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水土保持或大地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 |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
1.工作執行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5份供機關審查,於機關審查通過後,視為契約一部分。
2.興辦事業計畫書編撰、報核:廠商應於工作執行計畫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以發文日期起算)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書編撰12份交予機關,並協助機關完成申請興辦事業計畫文件,送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3.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撰、報核:廠商應於工作執行計畫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以發文日期起算)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撰8份交予機關,送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二.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6份。
三.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四.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因本案廠商資格增列技師科別:都市計畫、水土保持、大地工程,爰修正投標須知第五十點、評選須知第參點及審查表等內容,另評選須知補充第陸點插列一、工作地點:苗栗縣頭份市廣興段449-1地號。因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屬重大變更,故延長本案等標期(一併修正投標須知、投標專用標封之截、開標日期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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