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13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學校午餐外訂桶餐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一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林玉菁 連絡人電話 : (02)25931951分機131 傳真號碼 : (02)2586380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12月2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1月7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236,6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
押標金額度: 200000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E-MAIL : mq131@mqjh.tw 廠商資格 :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本案截?投標時間為111年1?6?下午5時。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12?前,以書?送達招標
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15?前以書?答復請
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期:同評選?期。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補充說明:
(一) 推動國中小學提升午餐食材品質政策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1. 為確保食材把關,自108學年度起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市場處) 督導之有機食材供應平臺(包括本市第一及第二果菜批發市場,以下簡稱有機平臺)供應2餐有機截切蔬菜,並於109學年度增加供應1餐有機米,每週供應次數依本局相關補助說明辦理。
2. 有機截切蔬菜以每人每餐100公克為上限,每100公克補助定額8元,以供應量計價,由機關支付經費予有機平臺,並該補助經費不納入本採購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因有機蔬菜係屬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所需數量由機關或機關請廠商依「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規定及實際需求提供,於學期供餐日供應。
3. 有機平臺供應有機蔬菜係經有機認證截切廠進行截切,本採購契約價金包含有機蔬菜截切費,由廠商取得有機截切蔬菜後支付2元/100g截切費予有機平臺,廠商應驗收取得之有機蔬菜,確認截切包裝、標示及重量無誤後,進行清洗及烹煮,該有機蔬菜應獨立烹煮,並於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系統平臺)登載截切有機蔬菜供應生食總重量,全數供應於機關,絕不供應其他用途,如供應其他用途予以重罰。
4. 為確保食材供應品質,有機米採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採購,並由機關自行依契約價格至指定網站向該學年度承作之有機米契約廠商訂貨、辦理驗收及付款,並由有機米契約廠商運送至指定地點。如教育局核定新增事項,後續請依相關公文辦理契約變更。
5. 有機米係補助當日原供應食米之差價,經費包含(1)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中央獎勵金之有機方案每生每週一餐4元;(2)供應當日原本(依「原應申購量」計)之食米費用(由機關支應,該項經費請機關自契約價金中扣除);(3)不足部分由教育局或機關之有機食材經費補助。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量調整訂購供應量,核實補助。廠商取得有機米應全數供應於機關,絕不供應其他用途,如供應其他用途予以重罰。
6. 如教育局未來頒訂相關補助學校午餐計畫,依契約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後賡續執行。
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教育部為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政策,提供辦理縣市每生每日一餐6元獎勵金,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頒實施計畫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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