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W003 採購名稱 : 106學年度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二校中央餐廚服務午餐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張高維 連絡人電話 : (02)85222862分機301 傳真號碼 : (02)85215751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7月1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7/7) 前3版(106/7/5) 前4版(106/6/30)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7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7月2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5,000,000 元 E-MAIL : tqjh301@tqjh.ntpc.edu.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2.本採購案於簡報前需事先辦理實地勘驗,勘驗日期不公開。
3.期程要求: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之學生上課日。
4.合約份數:1式4份(正本2份,副本2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請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製作),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招標文件更正
頭前國民中學
原契約第1條、供餐方式:(一)*(A)1.序位最優者(第1供餐廠商)/序位第2優者(第2供餐廠商):提供甲方之午餐,供餐數量依學生實際選餐結果實做實算。
2.序位第3優者(第3供餐廠商)/序位第4優者(第4供餐廠商):為備位廠商,於決標後暫不供餐,倘本採購案供餐廠商因契約終止或解除不足2家,或其他情事經甲方認定備位廠商有供餐之必要者,按供餐廠商之序位順序,遞補供餐,且應於本甲方通知日起﹍﹍日(未填者為3日)內接續供餐。備用廠商得於甲方認定有供餐之必要時再行製作契約書並簽約。
第4條、採購數量:(一)*(A)第1個月,由甲方與第1供餐廠商及第2供餐廠商,共同協商,以抽籤方式決定供應之學年,第2個月起依學生意願,於每月23日前由各班學生就所有乙方中票選,以班級為單位,依其票選結果決定乙方名單,採購數量並以各班學生實際訂購數量為準;或學校得與得標供餐廠商協商按月輪供方式供餐,惟應事先以問卷調查方式取得校內受訪家長過半數同意(問卷回收率應為60%以上,且問卷回收率乘以贊成率應超過50%),如未過半數,可透過午餐供應委員會議定。
更正為
第1條、供餐方式:
(一)*(A) 由甲方與序位最優者(第1供餐廠商)/序位第2優者(第2供餐廠商),共同議定輪流供餐方式。
第4條、採購數量:
(一)*(A) 由甲方與第1供餐廠商及第2供餐廠商,共同協商決定輪流供餐方式。
招標文件更正
丹鳳高中
契約採第4條購數量:(一) * (B)第1個月,由甲方與第1供餐廠商、第2供餐廠商及第3供餐廠商共同協商,以抽籤方式決定供應之學年,第2個月起依學生意願,於每月23日前由各班學生就所有乙方中票選,以班級為單位,依其票選結果決定乙方名單,採購數量並以各班學生實際訂購數量為準;或學校與得標供餐廠商協商按月輪供方式供餐,惟應事先以問卷調查方式取得校內受訪家長過半數同意(問卷回收率應為60%以上,且問卷回收率乘以贊成率應超過50%),如未過半數,可透過午餐供應委員會議定。
更正部分:
刪除部分文字:第2個月起依學生意願,於每月23日前由各班學生就所有乙方中票選,以班級為單位,依其票選結果決定乙方名單,採購數量並以各班學生實際訂購數量為準;或
7/13日:
更正投標須知第4頁:評選日期(暫訂)於民國106年7月28日上午九點整。
更正投標須知第22頁評選總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