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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64160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7/15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3GS01 採購名稱 : 內湖村公墓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4,724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3GS01 採購名稱 : 內湖村公墓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連絡人電話 : (05)7876863分機141 傳真號碼 : (05)78742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6月1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6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6月2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4,724 元 E-MAIL : wu88050@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技師事務所。
(三)財團法人機構,並應取得工程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以上各項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結構及水利工程科為限。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農業課李聖弘,聯絡電話:05-787416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用比照「雲林縣政府各項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費給付建議表」酬金標準6.3%為上限參考表,另訂有底價。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 本案總工程預算金額約計新台幣190萬元整。
(5) 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六、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03 年6月24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法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工程規劃測設前,應於工程所在地之社區召開地方說明會,協調施作項目及
作法是否符合當地環境及社區居民需求。
八、本案工程設計、施工品質及進度,除依規定管制外,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南投分局嚴格抽驗;若有缺失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1年11月
14日水保治字第1011877022號函檢送之「委辦工程品質與進度缺失記點表」辦理。
九、執行機關核銷工程款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工程款(含工程發包費、自辦費
如空汙費及工程管理費等項,另含委託技術服務費。
十、所核列工程設施,如涉及相關法令規定(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建築法、
水土保持法…等),請依其規定辦理;工程遭遇問題窒礙難行或用地無法取得者,
務必即時提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取消辦理,報送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備查。
十一、如工程經費保留等作業,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核處,惟各
工程務必儘速展開設計發包事宜,並應於本年度完成工程契約訂定事宜;工程未
能於核定之當年度完成工程發包者,其相關委託測設費用,由執行單位自行籌措支應。
十二、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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